【司法覆核】教育局拒披露被投訴教師資料 803基金興訟申司法覆核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5/20 17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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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特首梁振英成立的803基金有限公司今申請司法覆核。經濟日報資料圖片

全國政協副主席兼前特首梁振英成立的803基金有限公司早前提出司法覆核,向教育局局長興訟,質疑局方拒披露被投訴專業失德的教師資料的決定,案件今(20日)於高等法院開審。申請人一方指,公開違反專業操守的教師身份及學校名稱,有助家長為子女揀選合適的學校,認為有關資料涉及公眾利益,局方應予以公開。法官今聽罷陳詞後,押後頒布裁決。

申請人803基金有限公司;答辯人教育局局長。代表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藍德業今陳詞時指,本案的爭議涉及重大公眾利益,因為公眾及家長有權知道接受紀律聆訊的教師身份及其所屬學校,從而為子女揀選合適的學校。藍續指,截至2020年3月25日,局方已裁定39宗有關教師專業失德的投訴成立,而根據局方於今年5月初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,截至2020年12月,被裁定投訴成立的投訴已增至160宗,當中包括有教師支持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的活動和散播仇恨等。

藍指出,上述教師的專業失德行為不但影響學生成長,更會影響社會及國家發展,因此公眾不應被蒙在鼓裡,尤其小朋友是社會上最可貴的人。而局方卻一拒絕披露相關資料,只要求公眾信任局方,指一旦發現有專業失德的教師,局方將會取消其教師資格,以避免引發公眾討論,但申請人質疑此舉欠透明度。

藍又質疑局方錯誤詮釋《公開資料守則》與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中,有關保障個人資料的原則,藍指出,局方在決定是否披露資料時,應考慮公眾利益並作出平衡。局方又從未嘗試向資料持有人取得許可,或許對方根本不介意資料被披露,而且每宗投訴所涉的詳情亦不一樣,局方不應以一刀切的做法拒絕所有申請。

代表教育局的署理副民事法律專員廖冠華則回應指,申請人一方今表明接受局方只披露涉事學校名稱,但此舉亦會對相關學校造成不公,因為涉事教師或已離職。

廖又指,教師身份屬個人資料,獲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所保障,雖然學校名稱並非個人資料,但當與其他資料一併考慮時,則有機會曝露涉事教師身份。廖又指雖然涉事教師需經紀律聆訊,但紀律聆訊並非公開的刑事審訊,因此局方沒有責任公開相關資料。

廖又認為公開涉事學校和教師的名稱及身份,會令公眾產生偏見和標籤效應,事實上,若然學校決定要繼續聘用某些涉專業失德的教師,教師自然需通過校方的審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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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